(公示)红河综保区标准档案室建设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3-28 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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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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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示)红河综保区标准档案室建设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红河综合保税区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60万元
红河综保区标准档案室建设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码:RMK-2020-070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标管理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招标人为红河综合保税区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标人参加磋商。
一、磋商概况
1.1项目名称:红河综保区标准档案室建设和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采购项目
1.2项目编码:RMK-2020-0701-103
1.3采购项目概况:手动立板型密集架、数据库(含档案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第七章)。
1.5服务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规范及、安全性标准规范。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采购高限价:60万元。
1.9服务周期:1年
1.10服务期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标人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1.1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或者企业负责人;
2.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标人及法定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失信人记录、无被执行人记录相关材料。;
2.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1.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经的财务报表。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缴款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或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2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应截图)。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标资格。
2.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标。
2.6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 (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只有以上条件的标人才可参加标,如标人为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应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9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工作日内,下同)报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法定表人明书(原件),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理人(原件)、报名介绍信(原件)进行申请磋商并购买磋商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00元,此费用不退。
五、磋商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15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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