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红庆河镇蔬菜大棚低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资金额:57万元
红庆河镇蔬菜大棚低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ZB-2020-044
1 招标条件
红庆河镇蔬菜大棚低压配电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红庆河镇。
2.2项目规模: 红庆河镇蔬菜大棚低压配电工程内容含电缆敷设、沟挖方及回填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4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
2.5-资概算:571956 元。
3 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劳务服务、电力工程等相关内容。
3.2具有开-户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标企业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未被列入有关违法违规纪录。
3.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标。
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
5.1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不退。
6 报名登记时需提交资料:
6.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明)。
6.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3 组织机构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4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理“三证合一”的无需提供。
6.5 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提供的复印个均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7 标文件的递交
7.1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