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钟山县原永丰化冶厂同古车间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5 06:27:12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2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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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开招标≥钟山县原永丰化冶厂同古车间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钟山县同古镇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245万元
受钟山县同古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钟山县原永丰化冶厂同古车间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治理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钟山县原永丰化冶厂同古车间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治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SZC2020-C-2-00092号GXZH
三、采购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同古镇和平村牛角岭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重金污染场地,总污染土壤量为26488.1m³,对场地内的污染土壤进行表层水平阻隔治理,通过黏土、两布一膜等防渗层结构降低污染土层重金污染物迁移性,该表层水平阻隔措施对于整个场地均实现了风险管控。阻隔、绿化场地面积为4311m²,拟处置高风险污染物(含建筑垃圾、废渣等)56.5m³,拟开挖、填埋低风险污染物(含建筑垃圾、废渣等)848.46m³。新建刚性填埋场占地面积约126m²建设规模约630m³,场内每个填埋单元容积约210m³,共设置3个填埋单元,安全填埋同古及回龙车间高风险污染物共427.2m³。治理完毕后拟针对4331m²场地进行生态修复。其中,污染土壤采用就地进行表层水平阻隔方式处理,与低风险污染物用于回填场内低洼不平处,用于场地平整,以实现建筑垃圾、废渣的资源化处理。
采购范围: 括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刚性填埋技术安全处置高风险污染物、稳定化工程、原位水平阻隔工程、场地平整恢复工程、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的所有内容。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150天(日历日)。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壹仟柒佰壹拾柒元肆角玖分(¥2451717.49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标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的法人资格。
2.本次采购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方式:实地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0年5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6月3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竞争性磋商供应商的法定表人(持有效法定表人明原件及其本人二居民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理人(持有效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居民原件及其复印件)现场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不退。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磋商供应商应将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形式提交至账户,并于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注:若以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提交的,交款人必须是竞标人;若以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从竞标人银行账户转出;若以方式缴纳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的视为无效标;若从其竞标单位上级帐户转出,需提供全区帐户统一管理的相关证明材料。理标保证金手续时,需在缴纳凭据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标和退还保证金;)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0年6月8日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参加磋商的法定表人(负责人)或委托理人必须持有效,法定表人凭或委托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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