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长春市绿园区市农科院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0 03: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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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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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 国信建通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刘洋(先生) 招标师 
  • 邮件zbcg001@163.com
  • 电话13521040942
  • 手机 13521040942
  • 地区北京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详细说明

≤公开招标≥长春市绿园区市农科院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项目编号:JLHS-ZB-20200503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市农科院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来源为开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市农科院东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东起市农科院试验地、西至市农科院家楼、南起市农科院北院墙、北至市农科院试验地。
2.3 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9457万平方米。
2.4 招标范围:棚户区项目改造实施单位。
2.5 建设周期:标单位在确保回迁居民按期安置入住的情况下,根据资质等级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项目建设周期。
2.6 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建设标准及有关规定、规范。
3、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企业(严格按照《吉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吉建房〔2010〕42号)及《关于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加强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长房联字[2011]1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建设项目的建设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拟对项目建设的(一年为一期),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规模不得超过企业资质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设定要求的通知》(长房字[2011]65号)文件精神,以资本及企业人员配置情况为条件,两项达到相关资质等级要求的,即可参照相关资质等级承担项目。)建设方案必须含以下内容:1、同意对项目统一实施征收,一并缴纳征收补偿资金; 2、承诺建设规模不得超过企业资质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范围;3、承诺该公司资本及企业人员配置均达到相关资质等级要求的情况真实有效,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4、承诺一期建设必须优先用于居民的回迁安置。
3.2 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标人中标后须到长春市绿园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标。
3.5 外省的开发企业应在相关部门备案,方可标。
3.6 信誉要求:禁止亏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配套费、存在逾期安置、拖欠过渡费和巨额外债等历史遗留问题且信誉较差的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3.7 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标人,不得为“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标人。
4、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标者,请于2020年5月27日至 2020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信用信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络截图、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逾期不售,不退。
5、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2020年6月17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21040942
邮 箱:zbcg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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