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五凌电力炎陵金紫仙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

更新时间: 2024-03-29 20: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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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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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详细说明


投标-五凌电力炎陵金紫仙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湖南   2021-10-1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五凌电力炎陵金紫仙风电场水土保持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炎陵金紫仙风电场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境内,距炎陵县城区道路里程约为50km,距株洲市道路里程约为248km。场址面积约为7.5km2,海拔高度在1000m~1430m之间,S11平汝高速经过本风电场东部。风电场附近有县道X064经过,对外交通比较便利。
   风电场设计安装14台WT160-3600型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50.4MW,在场址的中部新建110kV升压站1座。布置交通道路15.39km,道路沿线设置弃渣场13处。
2.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风电机组区主要包括:
2.2.1.1 风电机组区的生态沟、沉沙池、急流槽;
2.2.1.2 挖方边坡采用挂网喷播、客土喷播绿化;填方边坡撒播灌草恢复植被,风机平台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2.2.2 交通道路区
2.2.2.1 完善道路排水系统,理顺项目区水系,补充排水沟、急流槽、沉砂池、横向排水槽,做到出口沉沙,进口消能;
2.2.2.2 开挖边坡采取挂网喷播、客土喷播绿化;
2.2.2.3 高填路段浆砌石挡土墙。
2.2.3 弃渣场区
2.2.3.1 渣场占地内清表、表土收集;
2.2.3.2 弃渣场马道排水沟、沉砂池和急流槽;
2.2.3.3 堆渣体整治,按设计坡比放坡、设置马道,以保证堆渣体的稳定。
2.2.4 升压站区
2.2.4.1 挖填边坡植被恢复;
2.2.4.2 升压站内景观绿化措施。
2.3 工期
计划于2021年11月15日开工,2022年10月30日前具备水土保持验收条件,2022年12月15日通过验收。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2资 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 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2.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
3.3施工业绩:投标人近3年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类似的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施工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本招标项目施工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近3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施工设备
3.5.1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项目经理
3.6.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持有贰级及以上建造 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
3.6.3应有10年以上施工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施工(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3年以上的项目经理。
3.6.4项目经理资 质证书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从签定合同起需将项目经理资 质证书(原件)押在业主方保管,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退还。
3.7主要人员: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至少有1个以上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记录,无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5)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 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行政管理机 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高人民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0日。
4.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5.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 5 日 15 点。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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